按实际收入核定社保基数?多地律师呼吁以灵活就业人员参保
今年以来,浙江、陕西、江苏、山东、天津等地陆续有律师反映,自己所在律所接到当地税务部门通知,其核心要求是用人单位需按实际工资核定社保缴费基数。这让不少律师感到了压力。
多名律师告诉第一财经记者,律师行业存在律师按最低基数缴纳社保,并同时承担个人和单位双边社保缴费的惯例,一些律师尤其年轻律师担心上述通知的执行可能增加自己的执业成本。也有律师提出,独立律师和律所并不属于劳动关系,应允许这部分律师按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保。
“律所和律师之间的关系比较复杂。”中央财经大学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研究中心主任沈建峰认为,不能认为所有律师都应该缴纳职工社保。
多地下发通知
在看到税务部门提醒按实际收入缴纳社保的通知时,律师周予(化名)的第一反应是“出乎意料”。
5月下旬,当地税务部门发来了通知,提醒2026年用人单位应以职工2025年月平均工资收入为依据申报缴费工资,律所目前社保缴费工资与个人收入存在一定差异,需要核对缴费工资申报情况,如有差错要在一定期限内办理年度缴费工资申报(更正)及补缴,逾期将加收滞纳金。
执业七年的周予目前是长三角地区一家小型律所的合伙人, 自入行以来,周予从未按照自己的实际收入缴纳过社保。
在陕西某市执业的律师王曦(化名)刚成为独立律师一年,一直独自承担社保的个人部分和单位部分,只交医疗和养老保险,按当地最低基数缴纳。
她所在的律所于今年3月就实缴社保一事进行了内部通知,随后财务部门对每位律师今年应缴的社保费用进行了重新核算。王曦表示,因为是强制性的动作,在通知下发后,她已经按照实际收入缴纳社保交到了5月份,还补缴了今年1、2月不足的社保费用。
她给第一财经记者算了一笔账:“以前一个月社保费用大概1500块钱,现在按前一年度实际收入缴纳,假如我去年收入12万,今年的社保缴费基数就是按每个月1万来计算,每个月社保要交2000多块。”
浙江某市的独立律师林越(化名)也在今年3月收到了律所关于社保申报的预告通知。五一过后,他在工资条上看到了统一补缴扣款的信息。
第一财经记者曾拨打前述部分地区税务部门的电话咨询情况,得到的回复是,这一通知由税务部门系统自动推送,并非只针对律师事务所。
长期以来,一些用人单位在缴纳员工社保时,会采用当地规定的最低缴费基数(社平工资60%),而非员工实际的平均月收入。
2024年公布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社会保险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曾提及“据实缴费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该报告指出,为职工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是企业的法定义务。社会保险法第12条规定基本养老保险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执法检查发现,按照最低缴费基数缴费的情况普遍存在。
在律师行业,一直存在着律师按最低基数缴纳社保的惯例,这与律师行业的特点有关。
按照从律所取得收入方式的不同,可以把律师分为两类。一类是授薪律师,律所一般对这类律师实行朝九晚五的坐班管理制度,执行统一的薪酬体系。律师有固定收入,和律所之间的劳动关系比较明确。很多授薪律师所在的律师团队会负责缴纳律师社保费用的单位部分,但也有一些授薪律师需要自付全部社保费用。
另一类则是独立律师,也称提成制律师。“提成制律师是国内律所最主流的执业模式之一。”中国政法大学社会法研究所所长娄宇向第一财经记者解释,这类律师无固定底薪,收入完全依靠自身办案创收,律所仅提供执业资质、财务服务、办公场地、品牌资质,按比例扣除管理费后,剩余律师费归律师个人。律所对提成制律师没有劳动管理,双方合作的模式比较松散,律师的工作自主性比较高,属于自负盈亏的合作执业模式。
一位独立律师曾向第一财经记者介绍,她和律所签订的并非劳动合同,而是聘用合同。律师账面创收不等于实际纯收入,两者可能差距极大。“独立律师的每笔律师费,一般需要先打到挂靠的律所总账户上,律所会按一定比例抽成,像我之前所在的律所会抽成30%。”
律所很少主动给独立律师缴纳社保,但在多地对律师事务所的年检要求中,社保缴纳又是必需的一项条件,因此独立律师通常由个人完全承担社保的个人缴纳和单位缴纳部分,这已经成为一种行业“潜规则”。
显然,各地通知影响比较大的就是独立律师。
能按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保吗?
不少律师正在为可能增加的执业成本焦虑,尤其是入行不久的年轻律师。
王曦(化名)说,如果社保实缴的动作持续推进,很多同行表示想转去收取律师管理费较低的律所,来降低自己的执业成本。
但林越(化名)则表示,对于有同行提出每年转所、每年都按最低社保基数缴纳的方法,他觉得不具备现实可行性。因为大部分的律师案源来自于同事、同行,需要在一家律所长期耕耘,如果频繁更换执业机构,不利于职业的稳定发展。
中央财经大学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研究中心主任沈建峰最近也关注到了来自律师界的反应,他告诉第一财经记者,“大家这么关注,一个原因是新入行的年轻人压力比较大。”
一些地方律协公布的调研报告展示了青年律师可能存在的生存压力。例如,重庆律协2023年发布的《重庆青年律师生存与发展调研报告》调研了全市35周岁以下、执业5年以内并在律所执业的律师及实习律师(下称“青年律师”),共计参与人数为1721人。报告显示:青年律师年收入普遍较低,远低于行业平均水平,其中低于重庆市社会平均工资标准的超过三分之一。参与问卷调研的青年律师年收入在10万元以下的占69.57%,年收入在5万元以下的占31.01%。
2023年9月杭州市律师协会发布的《杭州青年律师发展调研报告》则披露,在调研的1021名当地40岁以下的青年律师中,平均年收入10万以下的占比32.32%。
部分地方的律师已经在按实际收入缴纳社保,还有一些人在等待转机。
周予表示,他所在的市律协之前出面和税务部门、社保部门进行了商谈。律师们的主要诉求是——独立律师和律所不构成劳动关系,可以参照灵活就业缴纳社保。他告诉第一财经记者,“商谈已经有一些积极的进展”。
很多独立律师也希望自己能按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保。按照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选择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由个人承担,可以在本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20%。可按月、按季、按半年、按年等方式缴费。此外,灵活就业人员还可以选择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不过,推行独立律师按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保,目前没有明确政策文件支持,也没有足够的实践范本。
6月25日,甘肃省嘉峪关市律师协会的微信公众号发布了律师行业社会保险缴纳工作指导意见,该指导意见提出,未与律所建立劳动关系人员,实行自愿参保三选一模式,即以企业职工身份参保、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或以城乡居民身份参保。指导意见也提示,若不选择以企业职工身份参保,无法缴纳工伤、失业、生育三项保险,对应相关待遇无法享受。至于劳动关系如何界定,该指导意见指出,由各律所依据双方签订合同、相关法律规定自行判定。但目前该文章已被删除。
“律所和律师之间的关系确实比较复杂,不能一概而论,认为所有律师都应该缴纳职工社保。”沈建峰表示,在现行法框架下,社保缴纳是和劳动关系挂钩的。因此律师和律所之间的关系如何定性,是一个比较关键的问题。
“比如几个人合伙开律所,律所只是一个名义,律师基本单干,是否坐班都是自由的,我觉得这种不符合劳动关系认定的标准,也不符合劳动法规定的社会保险缴纳的前提条件。”沈建峰说。
但是,对于律师“按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保”的提议,沈建峰也提醒,灵活就业人员主要缴纳的是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通常不含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如果有人有生育等方面的保障需求怎么办?问题怎么解决?”
娄宇则表示,按照我国目前的社会保险制度设计,独立律师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自愿参保职工社会保险,自己负担缴费,也可以参加居民社会保险。
“律师行业的收入水平差距比较大,高收入律师如果希望获得更好的社会保险待遇,在某些地区可以选择更高的缴费基数,一般上限是所在地区社会平均工资的300%,还可以选择参保个人养老保险以及商业养老保险。”娄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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