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尚希:缩小贫富差距,重心要放在底线公平上
共同富裕是人类文明发展进程中的难题,走向共同富裕,是对传统发展范式的挑战。
1月23日,在出席上海财经大学“中国财税自主知识体系构建暨‘财政改革与法治丛书’发布会”时,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原院长刘尚希表示,过去的发展范式是从物的角度去理解,现在需要转向人的角度去理解,即从物本逻辑转向人本逻辑。“缩小贫富差距,当前重心应该放在底线公平上,就是防止生活上、能力上的两极分化。”

他认为,所有人的知识积累、能力提升变得更重要,彰显人的主体性、创造性才是关键。体制造成群体性的知识差距,从而造成了群体性的财富差距。这种分配差距的背后,实际上是群体的能力差距,这缘于体制造成的起点不公平、机会不公平、过程不公平等。
共同富裕如何实现?还涉及到另外一个经常谈的命题,就是效率与公平的关系。通常的看法认为,经济讲效率,社会讲公平,形成“跷跷板效应”。刘尚希称,效率和公平其实可以融合,关键是要跳出物本逻辑,引入人本逻辑。“着眼于人的发展,既能提高效率,又能促进公平。尤其是促进所有人能力的提升,缩小群体性的能力差距,很显然群体收入差距也会缩小。”
他进一步分析说,调节分配差距,往往谈到的是结果公平。这就会衍生一个主张:把高的拉低,把低的补上,差距缩小,但这样可能会导致全社会“分配预期”的激励效应弱化。“把低的补上我举双手赞成,但若是无条件的限高,这种做法会遏制社会的创新动能。”
刘尚希特别提到,要缩小差距,重心应该放在底线公平上,就是防止生活上、能力上的两极分化,为“创造性破坏”兜底。如果泛泛地讨论缩小贫富差距,很容易滑向平均主义。有差距很自然,按需分配也会有差距。从现阶段来看,合理的差距应该怎么定义?他表示,保障了底线公平,就是合理的差距。
具体要怎么在底线公平上做文章,刘尚希提出“七有”和“四基本”,“七有”就是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保障“四基本”则包括基本营养、基本教育、基本健康、基本住房。也就是说,要使所有人获得基本生存条件和基本能力。
保障了公平的底线之后,刘尚希认为,应该鼓励创新竞争,提倡创新者多得,不设天花板。在企业、在单位、在科研院所,都应该如此。怎么鼓励这种创新,提升创新的内在动力?从全社会来看,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实现所有人发展机会的平等,破除“社会身份”带来的机会不公。
刘尚希将目光投向了9亿多农民(基于农村集体经济成员的统计,户籍意义上的农民有7亿多人,参与农业生产经营意义上的农民有3.4亿多人),认为这是中国最大的国情,而起点的不公平、机会的不公平很大程度上源于城乡二元体制。解决农民问题,要破除城乡二元结构,需要以新型城镇化为主导的城乡一体化发展,需要重塑社会结构、经济结构、区域结构,重塑社会的分配预期,按照努力和贡献来分配。
“整体上来看,农民问题是我国走向共同富裕的关键。”国有制和市场化的融合程度在不断提高,农村集体所有制和市场化的融合程度非常有限,迫切需要改革,以激发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超过50%的人是低收入群体,这使内需的扩大变得很难。下一步怎么扩大内需?刘尚希认为,除了相关政策支持,根本上还是要转换发展范式,以人本逻辑来缩小群体之间的能力差距,不断缩减低收入群体的规模。
他表示,这种转换是有理论逻辑和实践逻辑支撑的,理论逻辑就是从财富积累为本,转换到知识积累为本,即以人为本。现在中央提出“投资于物”与“投资于人”紧密结合,就是发出了转变发展范式的信号,以人的全面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实践逻辑就是解放人、发展人,让人的主体性和创造性充分释放,实现物质资本与人力资本的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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