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自贸试验区如何实现突破性发展
4月,浙江自贸试验区设立9周年,2025年其以全省0.25%的面积,贡献了全省18.7%的进出口额、16.1%的实际使用外资、9.1%的税收收入。
在国家金融开放“双轮驱动”格局下,浙江自贸试验区依托港口禀赋与民营活力,成为长三角开放的重要一极,为上海金融功能延伸、北京监管创新提供实践支撑。对照中央“先行先试”的期许,面对全国自贸试验区竞争态势,浙江正将禀赋潜力转化为领跑优势,探索超常规发展路径,彰显“敢为天下先”精神。未来,浙江自贸区需摆脱路径依赖、打破常规,以更大改革自主权扛起服务金融强国、助推人民币国际化重任,在“十五五”实现从“跟跑”到“领跑”的蝶变,注入“浙江动能”。
持续激活天然试验田的突破性优势
截至2025年底,浙江286万户民营市场主体为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筑牢根基。从跨境电商、大宗商品离岸交易到数字金融、跨境数据流动,民营经济的探索持续注入创新动力,形成“企业需求牵引—政府响应创新—制度迭代升级”的良性循环,让创新扎根实体经济。
从改革开放初期“鸡毛换糖”的创业探索,到新时代数字经济、跨境电商全球领跑,浙商敢闯敢试、勇担风险的精神,铸就了中国民营经济的辉煌,与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大胆突破”的使命天然契合,为打破监管定势、对标国际规则提供了勇气支撑。
当前,浙江在数据资产定价、跨境数据流动等领域持续探索,积极对接CPTPP、DEPA等高标准规则,逐步跳出常规政策框架推出引领性举措,将浙商“三尽”坚韧精神转化为制度攻坚核心动力,让自贸试验区发展更鲜明彰显“浙江底色”。
金融创新领域,浙江已实现跨境资金流动便利化,拓展新型离岸贸易,探索数字人民币特色场景应用,构建多元跨境金融供给体系。当前,这些探索正从“常规动作”向“创新突破”升级,加速形成全国标杆性制度成果,将“创新与实效深度融合”优势转化为差异化竞争力,聚焦核心赛道,为全国自贸试验区贡献更具辨识度的“浙江样本”。
以创新思维持续提升
当前浙江自贸试验区面临的市场分割、监管协同不足、产融结合不深、中小企业融资可得性不高等问题,均有明确的优化路径。浙江正借鉴日本、韩国、新加坡、中国香港等地成功经验,结合自身独特禀赋实现突破性创新,重点在以下四方面持续提升:
1.深化产业金融赋能:针对油气全产业链、海洋工程装备等优势特色产业,在仓单质押、产业基金等模式探索基础上,结合宁波舟山港的全球网络,形成系统性的跨境金融制度突破。
2.推动金融与产业开放同频共振:围绕大宗商品离岸交割、国际船舶交易等特色产业的离岸金融需求,构建契合浙江民营经济特质与港口优势的整体性离岸金融制度安排。
3.打破制度协同与基础设施“提升瓶颈”:逐步弱化事前审批思维惯性,全面优化以“审批制”为主的监管模式,加快支撑离岸贸易、全球资源配置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承载高能级创新实践的能力。
4.优化风险防控与容错机制平衡:在运用大数据、AI等新技术强化风险监测的基础上,建立与突破性创新定位相匹配的制度化“容错机制”,在“防风险”与“促创新”之间实现更精准平衡,为创新探索提供更宽松的制度环境。
以“无政策束缚”激发创新活力
推动浙江自贸试验区实现突破性发展,核心是赋予其更大自主决策权,让其在制度型开放中拥有“自主探索、自主决策、自主创新”的广阔空间。对浙江而言,最优支持便是最大限度“松绑放权”。建议国家层面支持浙江依托宁波舟山港核心优势,以“自主裁量、大胆突破”为原则,打破地域限制,授予浙江自贸试验区的立法权限,探索建设舟山自由贸易港,打造全球领先的离岸资源配置中心、大宗商品交易枢纽和开放型经济新高地。
一是税制自主,打造精准产业洼地。赋予税收政策自主权,围绕大宗商品贸易、离岸金融等特色产业,探索差异化税收优惠,吸引境外业务与税源回流,将“体外循环”转化为“体内增值”。摒弃“一刀切”模式,聚焦产业实际打造“靶向发力”的税收环境,以税收杠杆撬动产业升级。
二是金融松绑,构建产融结合离岸体系。支持设立离岸人民币资产交易中心,打造与沪港互补联动的特色离岸人民币市场;优化QFLP/QDLP试点机制,探索自主管理模式,融合数字金融优势,以技术赋能跨境结算、资产管理等环节,提升全球竞争力。
三是监管革新,探索高效治理模式。全面实行“负面清单之外皆自由”,赋予行政许可与监管流程自主裁量权,减少行政干预。推行信用+大数据智慧监管,自主探索跨境纠纷多元解决机制,优先适用国际惯例与商事仲裁规则,为新兴业态定制“柔性监管”规则,留足创新空间。
四是设施升级,强化全球资源配置力。赋予基础设施自主规划与资源配置权,依托CIPS搭建跨境支付网络,用区块链构建大宗商品离岸交割平台,建设亚洲船舶交易中心。提升金融机构服务能力与服务贸易占比,升级跨境电商与数字金融基础设施,打造全省一体化体系,夯实全球资源配置硬件支撑。
以“放权赋能”为核心,构建支撑突破的生态体系
实现突破性发展,需以放权赋能为核心,构建多层次支撑保障体系,筑牢浙江“敢闯敢试”的底气与能力。
一是基金自主,设立双层次发展基金。吸纳民营资本共建国家级“浙江开放发展基金”,由浙江自主决策管理,重点投向基础设施、离岸金融等核心领域;同步设立省级“浙江海洋经济与离岸金融创新基金”,采用“母基金+直投”模式聚焦特色赛道,形成精准适配突破需求的资本支撑。
二是财税激励,创新分税制模式。在完成国家税收上缴基数基础上,探索“省留成70%、中央30%”的特殊安排,省级留存税收全额纳入发展基金,专项用于制度创新、产业培育、设施建设与人才引育,形成“发展—收益—再投入”的良性循环。
三是账户赋能,落地同质等效账户体系。支持浙江自贸试验区尽快启用EF账户体系,同步享受海南自贸港同等账户政策,发挥其跨境资金融通、多币种结算功能优势,赋能跨境金融、大宗商品贸易等核心领域创新。
四是容错护航,建立创新试错机制。国家层面明确制度型开放试错边界,守住系统性风险底线,对非主观故意、程序合规的探索性失误予以免责,取消不必要考核约束。
当前,唯有赋予其更大的改革自主权,以“无政策束缚”激活深层潜力,依托数字经济优势开辟新赛道,在跨境电商、数字金融等领域探索全国示范标杆,才能让浙江真正跳出常规发展思维,找到契合自身特质、符合国家期待的超常规发展路径。
(景建国系上海金融业联合会特聘专家、离岸金融研究所所长,王鹏系上海金融业联合会高级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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